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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體育獎助金發給辦法辦理。
二、本市 107 年體育獎助金申請文件初審結果,請參閱附件總名冊。
三、對於本案審查結果有疑義者,請於 107 年 9 月 26 日(星期三)前提出書面聲復或查詢並繳交至學務處,各項聲復一律以書面為準。超過截止日未提出申請者,視為放棄該權利。
四、有關審查通過者之獎助金請領方式,統一於複審結束後,一併公告辦理。
五、檢附查詢表 1 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