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內容區域
文章列表
一、依據「110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辦理。
二、申請他縣市介聘教師積分審查注意事項如下:
(一)審查地點:仁德國中活動中心。
(二)審查時間: 110 年 5 月 3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至中午 12 時,下午 1 時 30 分至下午 3 時。補件時間為下午 3 時至下午 4 時【逾時不予受理】。
(三)審查當日應備文件:申請表、教師證書、學歷證明文件、介聘原因足資證明文件、服務年資、考核、獎懲、研習證件,上述各項證件正本及影本各 1 份依序排列裝訂成冊(除申請表、服務年資及研習證件正本由本市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小組存查外,其餘證件正本驗後當場發還,影本由小組存查,另影本請申請人簽...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