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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 函
地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承辦人:林國禎
電話:06-2991111#8099
傳真:06-2982360
受文者:臺南市東區東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9月27日
發文字號:府法規字第110116698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1166989A00_ATTCH1.pdf)
主旨:法務部製作「民法調降成年年齡」動畫短片,請協助於民眾洽公等候區或適當場所播放,或所屬網站轉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法務部110年9月22日法律字第11003512000號函辦理。
二、民法修正調降成年年齡為18歲,將於112年1月1日施行,為使民眾知悉民法修正內容,法務部製作動畫短片,爰請協助廣為宣傳。
三、旨揭動畫短片已上傳法務部YouTube專區,各版本檔案下載連結(國語版https://is.gd/W7TvOJ ;臺語版https://is.gd/tTgKvN ;客語版https://is.gd/720Bt9 ),請多加利用。
正本:臺南市政府各處會(臺南市政府法制處除外)、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
副本:臺南市政府法制處(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