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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臺南市108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有願者請洽生教組 714..
六、參賽作品組別及類別:
(一)組別及類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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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
類別 |
應徵組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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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組 (本市公私立 國小學生) |
1.繪畫類 |
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美術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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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書法類 |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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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平面設計類 |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美術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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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漫畫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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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水墨畫類 |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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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版畫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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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組 (本市公私立國中、代用國中、國中附設補校、高中附設國中部、完全中學國中部學生) 高中(職)組 (本市公私立高中職日夜間部、進修學校、完全中學高中部及五專前三年學生) |
1.西畫類 |
國中普通班組(含技藝班)、 國中美術班組、 高中(職)普通科組、 高中(職)美術(工)科(班)組(包括設計類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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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書法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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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平面設計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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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漫畫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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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水墨畫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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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版畫類 |
(二)各組參加學生之年齡,國小組以不超過14足歲為限,國中組以不超過17足歲為限,高中(職)組以不超過20足歲為限(以108年12月31日為計算標準)。
(三)參賽者請依所屬組別參加比賽,如就讀美術班請參加「美術班組」,非美術班請參加「普通班組」。
(四)美術班資格說明:
1.國小、國中:各校自訂選修課程之實驗性質美術班(如分散式美術班、實驗美術班、藝術才能美術班等),凡有加深加廣美術相關專業課程(如素描、西畫、水墨畫、設計等)之事實者。
2.高中(職):高職設計群所有科、藝術群美術科、藝術群多媒體動畫科、藝術群時尚工藝科等;綜合高中二、三年級選修專門學程設計群。以上應核實選擇參加美術班組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