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臺南市立東光國民小學

:::
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主內容區域

公告 蔣育棋 - 最新 | 2018-03-09 | 點閱數: 568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表揚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作業要點」(附件 1 ),於每年定期辦理優秀表現學生之表揚活動,以鼓勵優質學習成果。

二、本體育競賽類活動受理表揚學生包括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

三、本活動表揚對象為 106 年 5 月至 107 年 4 月底期間符合表揚標準之學生,表揚標準請依「臺南市表揚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作業要點」第 3 點辦理。

四、全國賽、國際賽獲獎學生已接受市長表揚者,請勿再送件。

五、紙本資料採 2 階段收件,未於期限內送件者,不予受理:

        (一)活動表揚對象為 106 年 5 月至 107 年 3 月底期間符合表揚標準之學生,請於 107 年 3 月 31 日(星期五)前送到學務處。

        (二)活動表揚對象為 107 年 4 月期間符合表揚標準之學生,請於 107 年 4 月 25 日(星期三)前送到學務處。

 

  • 附件1-作業要點.pdf
    1) 附件1-作業要點.pdf
  • 附件2-自我檢核表.pdf
    2) 附件2-自我檢核表.pdf
  • 106.5-107.3).pdf
    3) 106.5-107.3).pdf
  • rd檔名冊(107.4).pdf
    4) rd檔名冊(107.4).pdf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