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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承辦人:羅淑婷
電話:(06)2991111分機1204
電子信箱:ting1218@tn.edu.tw
受文者:臺南市東區東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2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二)字第111140059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1400596A00_ATTCH2.pdf)
主旨:檢送「臺南市112年度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簡章」1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1年10月21日本市112年度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小組會議決議辦理。
二、申請參加旨揭甄選之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
(一)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國民中、小學校長任用資格,且無該條例任用限制情事者。
(二)本市公立國民中、小學現任專任教師,或本府及所屬機關現職公務人員。
(三)服務成績優良:
1、專任教師:最近5年成績考核,考列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3年及第4條第
1項第2款以上2年。
2、公務人員:最近3年成績考核,考列二甲等及一乙等以上。
(四)最近3年未曾受刑事判決、懲戒或記過以上之處分者。
(五)未違反教師法第14條至第16條、第18條、第19條、第21條、第22條及第27條規定事項。
三、倘貴校人員有意參加者,請詳閱簡章相關說明,並請貴校確實審查其資格是否符合上開規定,以維護參加人員權益。
四、旨案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網路報名:請於111年11月9日(星期三)下午5時30分前至本市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專區(http://candidates.tn.edu.tw/ 線上報名,惟確認報名與否,仍以完成現場報名暨初選(積分審查作業)為準。
(二)報名暨初選重要時程:
1、報名暨初選:111年11月11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中午12時,下午1時至4時止。
2、補件時間:111年11月11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逾時不予受理。
(三)複選重要日期如下:
1、平時表現訪評時間:自111年11月30日(星期三)起。
2、筆試日期:112年1月14日(星期六)上午9時。
3、口試日期:112年1月15日(星期日)。
五、若有補充事項,將公告於本市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專區及本局教育公告系統。
正本:國立臺南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國中部)、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國小部)、臺南市政府所屬各國民中學(臺南市私立昭明國民中學除外)、臺南市政府所屬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局課程發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