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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府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比賽時間: 105 年 5 月 14 日、 15 日(星期六、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機關組及長青組訂於 14 日(星期六)比賽,學校組及男女混雙個人賽訂於 15 日(星期日)比賽。
三、比賽地點:本市歸仁區歸仁國民小學體育館(本市歸仁區文化街 1 段 100 號)。
四、開幕典禮:訂於 105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 時於比賽地點舉行。機關組各隊請攜帶單位旗或隊旗(請自備旗桿),於 8 時 40 分前完成報到( 9 時前繳回出賽單)並參加開幕典禮。
五、報名說明:請詳閱比賽須知及報名注意事項,本府所屬機關學校請由人事人員統籌報名。
(一)期限:即日起至 4 月 15 日止。
(二)方... 觀看完整文章
一、教育部為鼓勵校長及教師退休或離職後,仍從事教育或學生輔導之志願服務相關工作,奉獻教育,樹立教育人員退而不休之典範,特辦理本選拔。
二、本選拔對象包含公私立學校已退休或離職之非現職校長、教師及軍訓教官,並具有下列事蹟之一:
(一)投入教育之志願服務相關工作,著有具體績效,足為典範。
(二)投入學生輔導之志願服務相關工作,著有具體績效,足為典範。
三、收件日期原訂為 105 年 3 月 21 日(週一),順延至 3 月 31 日(週四)止,請依所附計畫內之推薦資格、方式及程序,於期限內踴躍推薦並檢送 1 份(推薦名冊、具體事蹟表核章後紙本;推薦名冊、具體事蹟表、佐證資料...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2 月 25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050019006 號函辦理。
二、查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 4 條規定略以,教師成績考核獎金係以薪給總額為計算基準。
三、另查教師待遇條例第 4 條第 6 款規定:「薪給:指本薪(年功薪)及加給合計之給與。」;同條例第 13 條規定:「加給分下列三種:一、職務加給:對兼任主管職務者、導師或擔任特殊教育者加給之。二、學術研究加給:對從事教學研究或學術研究者加給之。三、地域加給:對服務於邊遠或特殊教育者加給之。」。
四、爰此,公立中小學教師成績考核獎金應將導師及特殊教育職務加給納入計算。
五、檢附原函影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