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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驗教育學校介聘期程須知請參閱附件二。
二、 105 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教師原校轉任截止日至 105 年 4 月 19 日止。
三、有關 105 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超額學校於 105 年 4 月 27 日(三)中午 12 時前提報超額教師名單(如附件三)傳真至忠義國小(FAX : 2238319),電話 2222768#702 ,另紙本請於核章後寄送本市忠義國小教務處彙整。
四、檢附「本市 105 年度國小暨幼兒園介聘分發期程表(附件一)」、「實驗教育學校介聘期程須知(附件二)」、「超額教師提報表(附件三)」、「市內多角調聘任同意書(附件四)」、「積分審查委託書(附件五)」、「現場介聘作業委託書(... 觀看完整文章
本市 105 年「中等學校教師聯合介聘甄選分發小組」、「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聯合介聘甄選分發小組」第二次會議業於 105 年 3 月 7 日召開,重要決議如下:
一、校長確定退休、連任任期屆滿及代理校長,推薦人員參加第二次市內介聘(建議兼主任之教師介聘)一案,決議為:經現任及新任校長同意,得推薦人員參加第二次市內介聘(建議兼主任之教師介聘)。
二、本校與分校教師轉任一案,決議為:分校教師如欲轉任至本校,須於最近三年內任教分校一年以上之證明文件(當年度每週應授正式課程時數二分之一以上),本校內缺額經控管後仍有缺額方得供轉任,且應將調整狀況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報本局備查,而本校教師轉任至分校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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