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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本局「表揚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作業要點 (附件 1 ),於每年定期辦理優秀表現學生之表揚活動,以鼓勵優質學習成果。
二、本體育競賽類活動受理表揚學生包括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
三、本活動表揚對象為 105 年 1 月至 3 月底期間符合表揚標準之學生,表揚標準請依「表揚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作業要點 第 3 點辦理。
四、全國賽、國際賽獲獎學生已接受市長表揚者,請勿再送件。
五、請各校先進行紙本資料之初步審核與核章,並於 105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二)前將彙整後之自我檢核表(附件 2 )、申請名冊(附件 3)與佐證資料影本(蓋影本與正本相符章及職名章),寄(送)達臺南市體育處活動組邱穎穎... 觀看完整文章
校內收件截止日期: 105 年 5 月 24 日下午 4:00
收件地點: 學務處
注意事項:由於本校送件上限為 6 件,件數過多時,將請美勞老師初審後,個別通知參賽者。
說明:
一、旨揭活動內容:
(一)報名資格:本市國中小學學生。
(二)參賽件數:普通班 35 班以下學校每校上限 3 件、 35 班以上學校每校上限 6 件;美術班每校上限 5 件。
(三)收件時間:即日起至 105 年 5 月 31 日(星期二)止(郵寄以郵戳為憑)。
(四)報名方式:
1.每件作品背面右下角須貼個人基本資料(範例詳附件)加蓋學校或承...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