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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21年第 41 週學校傳染病監視通報分析並加強腸病毒、流感、水痘及腸胃炎防治說明
說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110 年 10 月 22 日疾管疫字第 1101200264 號函辦理。
二、 2021 年第 41 週(110.10.10~ 110.10.16) 校園監測資料顯示類流感及紅眼症平均罹病率與前三週平均值持平。該署同時監測健保門急診及群聚事件資料顯示,本週全國腹瀉門急診就診人次較前一週略降,可能因雙十節連假部分門診休診所影響,惟仍低於近 2 年雙十節連假就診人次;近期通報腹瀉群聚案件以校園及餐飲旅宿業為多,陽性案件檢出以主要為... 觀看完整文章
函轉配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 110 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家長如有親自照顧自主健康管理學童之需求者,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詳如說明,併請轉知所屬附設幼兒園,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10 月 13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00129052 號函辦理。
二、家長如有親自照顧經衛生主管機關或檢疫人員開立加強自主健康管理或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之「12 歲以下(意即未滿 13 歲)之學童」或「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五專一、二、三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需求者,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 觀看完整文章
「110 年度青少年分眾-性教育海報、短片徵選活動」,收件日期延長至 110 年 11 月 26 日。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10 年 10 月 13 日南市衛國健字第 1100186117 號函辦理及本局 110 年 7 月 1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100805101 號函諒達。
二、旨揭活動參加對象為本市國小(中高年級生)、國中生,有機會獲得商品禮券,歡迎踴躍投稿,活動相關資訊及規定請詳見本府衛生局網站活動訊息專區(https://health.tainan.gov.tw/ 。
三、檢附活動簡章及宣傳海報,若有相關問題,歡迎洽詢本府衛生局國民健康科潘小姐,電話(06)635-7716 分機 298 。
轉知教育局重申落實教育部函頒「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 110 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各項措施
說明:
一、本局 110 年 8 月 20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101011689 號函及 110 年 10 月 5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101215145 號函諒達(本局 110 年 8 月 20 日第 183668 號公告及 110 年 10 月 5 日第 186310 公告)。
二、目前國內新冠肺炎疫情趨緩,但防疫鬆綁不鬆懈,防疫期間,請貴校(園)確依本局上開函頒之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 110 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及調整前開指引有關校園餐飲、集會活動及戶外教學活動防疫規定及原則,持續加...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教育局與國家蚊媒傳染病防治研究中心共同辦理登防知識培養教師研習
說明:
一、依據本局 110 年 9 月 28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101172520 號函辦理(諒達)。
二、為提升學生登革熱防疫認知與自我保護,建構良好登革熱防疫觀念,併強化教師登革熱防疫教學知能,透過課程設計與教學,培養學生正確的防疫觀念,本局特與國家衛生研究-國家蚊媒傳染病防治研究中心共同辦理旨揭研習。
三、旨揭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一)研習名稱:「蚊子教會了我們什麼-健康素養建立與登防知識培養」教師研習(半日)。
(二)辦理時間: 110 年 10 月 2...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財團法人金車文教基金會辦理「2021 年減碳大作戰」活動
說明:
一、本會舉辦「2021 年減碳大作戰」,鼓勵學生從日常行動中,將減碳習慣落實生活,透過簡單的任務挑戰,讓保護環境理念深植心中。
二、活動對象:國小、國中學生
三、挑戰時間:即日起至 11 月 30 日,連續七天挑戰,可重覆申請。
四、活動內容:
(一)至金車文教基金會官網登記申請挑戰卡,進行七日減碳挑戰。
(二)每位成功挑戰者將獲得挑戰參與證明,基金會也會在最適合種樹的季節,以「減少 100 公斤碳排、種下一棵樹」的方式在台灣及世界進行植樹工程,並與大家分享小樹的生長記錄。
五、聯絡人:洪采婷,電話: 02-2100111...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衛生福利部以 110 年 9 月 24 日衛授疾字第 1100200842 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0 年 10 月 4 日府衛疾字第 1101166973 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10 月 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129033 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為使現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符合現行規範,爰修正旨案公告規定。
三、本次修正重點為放寬集會活動(含會展、宴席等)人數上限為室內 80 人,或超過 80 人但容留人數符合室內空間至少 1.5 米/人(2.25 平方米/...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