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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立東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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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公告 方雅青 - 人事 | 2022-06-13 | 點閱數: 396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11 年 6 月 9 日府政預字第 1110723725 號函辦理。 二、按法務部 108 年 8 月 20 日法授廉利字第 10805006280 號函揭示:「......機關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應依政府採購法令規定公正執行採購評選職務,亦屬本法第 4 條第 3 項其他相類似之人事措施之範疇,機關公職人員於涉及其本法第 3 條之關係人獲聘為機關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過程中,應自行迴避,亦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其關係人獲聘為機關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之利益,始符本法第 6 條及第 12 條規定。」合先敘明。 三、次按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 4 條規定略以:「本委員會置委員五人以上,由機關就具有與採購案相關專門...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方雅青 - 人事 | 2022-06-10 | 點閱數: 416
臺南市政府 函 地址: 7082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承辦人:陳建宇 電話:(06)2991111#1127 傳真: 06-2982507 電子信箱: en_0522@mail.tainan.gov.tw 受文者:臺南市東區東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6 月 10 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 1110739497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主旨:檢送「中華民國 112 年(西元 2023 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 111 年 6 月 7 日...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方雅青 - 人事 | 2022-06-09 | 點閱數: 506
一、請本局所屬機關學校同仁遇有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或其他廉政倫理事件時,依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規定妥善因應,以維護自身權益。 二、遇有上開廉政倫理事件時,請於事件發生起 3 日內(不包含事件發生當日),填寫「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如附件),並於簽報機關首長、知會政風機關(構)後,掃描登錄表電子檔回傳本室承辦人( x0928353@mail.tainan.gov.tw)。 三、如遇有須退還受贈財物之情況,於退還時應留存退還簽收領據或掛號郵件等證明,俾保障自身權益;另客觀上已逾正常社交禮俗標準(3000 元)、與職務執行具利害關係者,且不排除致...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方雅青 - 人事 | 2022-06-08 | 點閱數: 382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11 年 5 月 31 日府政預字第 1110648375 號函辦理。 二、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第 3 條第 1 項第 4 款及第 14 條第 1 項、第 2 項規定略以,除由政府或公股指派、遴聘代表或由政府聘任者,公職人員、其配偶、共同生活之家屬或其二親等以內親屬,如於營利事業、非營利之法人及非法人團體擔任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相類似職務,則該等事業團體即為本法所稱之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於補助或交易行為成立後,機關團體應連同其身分關係主動公開之,合先敘明。 三、為避免投標廠商或申... 觀看完整文章
重要 方雅青 - 人事 | 2022-05-30 | 點閱數: 505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7082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承辦人:林巧涵 電話: 06-2991111 分機 8466 傳真: 06-2955811 電子信箱: a400611074@tn.edu.tw 受文者:臺南市東區東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5 月 27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一)字第 1110704053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本市所屬高中以下學校及幼兒園 111 年 5 月 30 日至 6 月 5 日暫停實體授課,線上授課再延長期間,教職員工出勤方式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方雅青 - 人事 | 2022-05-25 | 點閱數: 384
一、依據本局 111 年度廉政工作計畫辦理。 二、為落實本府「清廉效率、公開透明」之施政理念,實現民眾對廉能政府的期待,爰規劃旨揭廉政宣導活動,期使同仁瞭解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適用及登錄程序,共創廉潔辦公環境。 三、宣導活動期間:即日起至 111 年 6 月 30 日止。 四、宣導內容及執行方式: 請同仁遇有與職務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飲宴應酬或請託關說等情,除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 4 點或第 7 點第 1 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即主動填寫「臺南市政府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向本局所屬機關學校協辦政風人員登錄...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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