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內容區域
文章列表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及「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暨本局 106 年 12 月 18 日南市教特(二)字第 1061311800 號函核定辦理。
二、各類鑑定期程摘要如下:
(一)提早入小學鑑定安置:初選報名自 107 年 1 月 18 日(星期四)至 1 月 24 日(星期三)止,初選日期為 3 月 10 日(星期六)。
(二)國中一般智能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初選報名自 107 年 1 月 18 日(星期四)至 1 月 24 日(星期三)止,初選日期為 3 月 10 、 11 日(星期六、日)。
(三)國中數理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本市 107 學年度國中小各類藝術才能班鑑定簡章
說明:
一、依據藝術教育法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二、旨揭簡章類別如下:
(一)美術藝術才能類:
1、國中設班學校:新市國中、麻豆國中、南新國中、永康國中、民德國中。
2、國小設班學校:月津國小、立人國小、永康國小、新市國小、麻豆國小、新進國小。
(二)音樂藝術才能班:
1、國中設班學校:南新國中(管絃樂班)、大成國中(管絃樂班)、崇明國中(國樂班)、後甲國中(管樂班、國樂班)。
2、國小設班學校:新民國小、永福國小、崇學國小(國樂班)。
(三)舞蹈藝術才能班:
1、國中設班學校:永仁高中(國中部)... 觀看完整文章